本报讯(通讯员 任社 记者 林伟)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宁波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这个办法,我市将在全省率先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着力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高等级结构比例紧缺的难题。 这里首先要解释一下什么叫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经批准在事业单位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在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用人机制健全、以专技为主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实施。 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任新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避免“招来女婿,气走儿子”的问题;新申报当选的在编在岗顶尖、特优、领军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解决“提了一个,挡了一批”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下派交流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解决“下不去、留不住”的问题,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办法》规定,特设岗位任职条件必须高于常设岗位,常设岗位有相应空缺的,一般不得设置。 特设岗位按同类专技岗位5%的比例控制数量,每个单位最多不超过30个;工勤岗位按各单位工作需要进行设置,最多不超过3个。 特设岗位一般为一个聘期,一个聘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最多延长一次聘期。事业单位要对特设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解聘转聘续聘和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 《办法》还规定了特设岗位退出机制 ,要求特设岗位人员聘用期满后,单位应及时核销,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按规定进行聘用和管理,与现有岗位设置管理相互衔接,解决“花钱养人、长期占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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