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进一步放宽 申请民办培训机构条件
本报讯(通讯员 薛丛川 记者 章萍)记者昨日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鄞州区教育局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举办民办培训机构提交200-300㎡消防安全证明等5项证明。
据悉,5项证明取消后,区教育局及时在微信公众号“鄞州行政服务-微审批-教育局”的审批平台中调整了116条细则,使得申报更为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