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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5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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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村民的疾苦不该被“屏蔽”

    宁海县越溪乡有18户村民,手里拿着土地证,但是房子早已被夷为平地,如今杂草丛生。十多年来,这18户统一拆迁的村民只能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很多人至今在外租房度日。为节省租金,有的长年租住破旧老屋。这些年来村民一直在向村、乡反映拆迁安置没着落的问题,却一直没有结果。

    (据《宁波晚报》)

    村民旧房究竟为啥被拆除?新家为何没着落?当初是否有拆迁协议?都有哪些约定?如今保存在谁手里?此外是否还有口头约定?——搞清这些疑问的确需要花费时间,但只要“认真”两字,终究能够搞得清楚;乡里主要领导换了,后来就任的需要调查研究,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其中的是非曲直一言难尽嘛。

    但这笔旧账不但十多年仍未理清,而且尚无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这就让人难以接受。

    难道基层村民的利益与疾苦,真的被“屏蔽”了吗?

    切实保障百姓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需求,是让民众过上好日子的起点。都说百姓利益无小事,18户村民老房子拆除与新家园筹建,这事怎么看都不算小。退一步说,就算当初拆迁时签订的书面与口头协议的确存在异议,村支书的说法和村民有些差异,在村民反映问题以及相关人员“调查研究”期间,也不该任由那些村民自己租房度日,有的以菜地棚房为家。更何况,从当地村民的收入情况来看,有些家庭与贫困标准不相上下,就算从扶贫、脱贫的角度,也不该如此罔顾民生疾苦,将此当作“合同纠纷”来处理,且一拖十多年。

    可能有人会说,市场经济讲求的是契约精神,老屋拆迁得遵守约定,按协议办事,现在很多村民手头没有留存协议,也难怪这事不好处理了。这就怪了,如果说长期生活在山区农村的村民缺乏相关意识,致使留下“说不清楚”缺憾的话,那么,作为拆迁方,总不该不懂签订相关协议的规矩吧?还有相关地方与部门,难道可以听任这种“不正不规”的拆迁在眼皮底下发生吗?由此看来,相关人员是“有意”还是“无意”才导致了后来村民的这种窘境,也得好好调查一番。

    十多年仍未给那些拆迁的村民一个合理的交代,说不过去,也看不下去。我们一切工作出发点、落脚点都是让百姓过上好日子,那些山区基层村民的利益也应该得到守护,疾苦应该得到关注,而绝不该被层层山峦所“屏蔽”。因此,当务之急,是在依法办事、理清旧账的同时,尽快解决村民“想要一个家”的基本愿望。

    胡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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