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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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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要让公益广告美起来

提高数量和质量,反映甬城特色……

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联席(扩大)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通讯员 周松 记者 朱琳)“公益广告是文明城市建设中很重要的一块内容,不仅要保证宣传数量,还得注重广告质量,是否图文并茂,是否令人印象深刻,跟宁波的城市形象和品位符不符合,这些都应该是接下去我们应该关注的。”在昨天全市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联席(扩大)会上,市文明办对32个公益广告成员单位提出要求。

    漫步在宁波街头,大家总能看到各种公益广告,不过在此前的交叉检查中,宁波市文明办发现一些不太“美观”的现象——在同一条路上,接连出现十几幅一模一样的公益广告;有的公益广告被树木遮挡住了;有些广告张贴的位置很突兀……这样的公益广告,对于宁波的城市文明形象来说,并没有太大提升。

    会上,市文明办解读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中,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标准要求,并对各相关单位提出具体实施要求;区文明办、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九家单位总结工作情况,并汇报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三会”组委会相关代表,布置“三会”期间的公益广告宣传氛围营造工作。

    最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任学军总结时提到,在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时,需协调好以下五方面的关系。

    一、量与质的关系,公益广告依然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现象,需设计一批让人印象深刻、令人过目不忘的公益广告。

    二、同质与特色的关系,目前存在普遍从中央文明办的公益广告库下载,缺乏宁波本地特色的作品。

    三、上与下的关系,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行业单位需加强联系,合理利用点位资源。

    四、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关系,目前两者比例失衡,公益广告宣传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要注重发挥其作用,不能光算经济账。

    五、政与企的关系,不能只由政府部门推进这项工作,需要文明校园、文明企业等一起参与宣传。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普查整改区域内的公益广告,做到导向正确,画面美观;各地各单位要统筹管理所有公益广告的点位,合理利用灯杆、绿化带和人行道护栏、交通隔离栏、道路指示牌背面等,常态化地设置公益广告;鼓励各地各单位组织创作反映宁波特色的原创公益广告,宣传文明宁波、爱心宁波、文化宁波等城市品牌及道德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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