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拥挤的地铁上,突然有人高喊“卧倒”,周围乘客顿时陷入慌乱,多名乘客跑动逃生,有不少人跑出了地铁……这一幕,发生于5月17日的深圳地铁7号线上。警方调查发现,原来是有人在地铁拍摄短视频。5月20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处证实,三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刑拘。(5月20日澎湃新闻) 在地铁上突然听到一声“卧倒”,由此而产生惊惶失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实上,过去有不少公共安全事件就是由于一个极其偶然的因素引发,以旁观者眼光来看,很多导火索可能都是“莫须有”,但这就是群体心理,很多时候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左右。 “卧倒”事件的起因,是拍摄短视频。当下,短视频迎来了风口期。正如我们看到的,很多人也把当网红拍短视频当作了新的人生梦想。 纵观当前短视频,从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上讲,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封闭的,基本由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完成,不与外部社会发生链接。还有一种是开放的,把外部世界当成了取景地。前一种,基本上不会对公众造成干扰,只要拍摄的视频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本伦理就行。但后一种不同,由于进入了公共空间,公众成为了“群众演员”,很有可能影响公共秩序。 虽然现在短视频很热,但要想脱颖而出很不容易。所以为了能够吸引眼球,有些“拍客”无所不用其极。在公共空间,他们同样表现出了强烈的放纵性。拿这起“卧倒事件”来说,三名涉事男子的意图十分明显,为的就是流量。至于说会不会对其他乘客造成干扰,会不会影响公共秩序,根本就不是他们考虑的。 在目前的短视频平台上,有着大量以公众为“角色”的短视频,它对于公众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干扰同样处于“风口期”。无论是走在大街上,还是坐在餐馆里,几乎在每个空间,都很有可能被拍入视频,上传到公共平台被人当猴子一样看。包括一些户外直播,直接把公众生活,包括一些不想为人聚焦的生活细节,通过镜头放大出来。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拍客”们基本都有着商业诉求,这算不算一种侵犯肖像权?目前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关注,都还远远不够。 过去我们曾讲,已经迎来了一个摄像头无处不在的时代,现在又叠加了一个镜头无处不在的时候。摄像头的存在,是为了公共安全,而且形成了规范,但镜头的大量出现,却是一种商业行为,基本处于一种野蛮生长状态。现在,已经到了讨论短视频的拍摄伦理问题。如果不能达成共识,我们终将深受其害,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误入”别人镜头中的猴子。毛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