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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6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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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张垃圾分类违规罚单具有警示意义

    家住海曙新街社区的王先生万万没有想到,就因为没有按规定垃圾分类,他被处以70元的罚款。记者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这也是宁波首例针对个人未施行垃圾分类行为而进行处罚的案例。(6月13日《现代金报》)

    因为垃圾混投,违反了垃圾分类的要求,被罚款70元,如果仅从金额上来说,数额似乎也不大,但从罚款事由上来说,垃圾不分类被罚70元,也不算少了,而且这份罚单不在金额多少,更在于罚单本身的意义和价值。

    这是宁波开出的首张个人垃圾分类违规罚单,其意义自然不能小觑。一方面说明宁波在执行垃圾分类上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在垃圾分类上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敷衍了事;另一方面则具有警示意义,对那些尚未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的居民来说,是一记警钟,需要从中吸取教训,否则下一个收到罚单的就可能是自己了。

    此外,首份垃圾分类违规罚单背后是城管执法人员的较真精神。对当事人来说,从第一次将垃圾倒进餐余垃圾桶里被警告纠正,再到垃圾混投被罚,可能都没想到会被有关人员给“盯”上了,但这背后正是执法人员对严管垃圾分类的较真、耐心和细致。无论是垃圾分类,还是垃圾分类监督,都是一份细致活,都需要耐得住寂寞,才能经受住考验,否则,如果没有较真精神,对垃圾分类工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宁波垃圾分类也不能走在全国46个试点城市的前列。

    当然,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就是提醒当事人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垃圾分类要求,争当垃圾分类的实践者,不当垃圾分类的旁观者。事实上,只有所有人都能清楚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和基本要求,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垃圾分类才会落到实处,我们的自然环境才会更好,才能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赵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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