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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6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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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检察机关亮出扫黑除恶“期中成绩单”

    本报讯(记者 陶倪 文/摄 通讯员 蔡俊杰 蒋杰)6月17日上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半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下阶段工作安排,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35人,起诉9件67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03人,起诉54件290人;受理 “保护伞”23人,起诉19人;向有关单位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97条;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89条;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8份。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专题会议上作交流。

    据悉,宁波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并举。在办理浙江省内第一个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即徐栋杰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已有14人因涉及该案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等判处一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办理宁波市首例把持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即蔡冲明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8条,有效挤压、铲除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滋生蔓延的空间和土壤。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视“打财断血”。在提前介入和批捕阶段,积极向公安机关提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相关财产的建议,确保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如在江北、镇海、海曙等检察院的建议下,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了三个涉黑团伙主犯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共计价值3600多万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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