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违法装修,不但影响居住安全,并可能引发邻里矛盾纠纷。昨天,记者从江北区住建局获悉,该局依法通过国网宁波江北供电公司对正在违法装修拒不整改的阳光清晨花苑某别墅采取了停电限制措施。 对违法装修案件,创新举措,依法依规采取停电措施,这在宁波市还是首次。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廖鑫 姚文隽 江北“强制停电”应对违法装修案件 近日,江北区住建局接到市民举报,称该区阳光清晨花苑一别墅,有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存在拆改楼梯、拆除地梁、擅自挖建地下室等违法装修行为,影响相邻住房的居住安全。 江北区住建局相关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后发现,举报所称的行为确实存在。其中,拆除地梁及擅挖地下室行为,给房屋结构带来安全隐患。为此,执法人员责令业主立即停工,并限期改正。在多次电话催告和现场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江北区住建局依法向业主送达了《拟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告知书》并抄告国网宁波江北供电公司。 江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存在违法装修的情况下,房屋装修经营者拒不停止施工,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且房屋内无人居住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书面通知供电单位实施停电措施。 该业主收到《拟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告知书》后仍不停止装修行为,江北区住建局发函国网宁波江北供电公司要求做好停电配合工作,国网宁波江北供电公司依法定程序对该房屋实施了临时停电举措;同时,孔浦街道、社区、派出所、物业企业和江北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与业主作再次沟通。最终,业主表示将配合执法处理,答应尽快出具设计整改方案。 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装修范畴? 市民在进行房屋装修时,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装修呢的范畴呢?记者了解到,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结合《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住宅(含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装修中禁止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包括: 1、拆改房屋基础、梁、柱、楼板、墙体(户内填充墙除外)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构件; 2、在楼面板上砌墙等,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3、在承重墙体、梁柱构件和楼面、楼梯结构层凿槽、钻孔,危害结构安全和耐久性; 4、将不具备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等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改变车库、车棚设计使用功能; 5、擅自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 6、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7、违反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破坏房屋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存在上述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逾期不采取排除危害措施,未涉及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违法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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