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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顶着烈日送餐。 记者 张培坚 摄 |
这几天,宁波已进入“烧烤模式”。很多职工都知道,每年这个时候,工资卡里都会多出一笔钱——高温津贴。 根据去年调整的高温津贴标准,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至9月。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以及需在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那么,劳动者是否真正能拿到这笔钱呢? □记者 林伟 实习生 余哲源 通讯员 任社 现场调查 有些室外劳动者没有拿到高温津贴 唐师傅在海曙区一个老小区做保安。问到高温津贴,唐师傅高兴地表示,他们公司已经连发好多年了,今年也是6月开始的,每个月130元。唐师傅平时的工作是轮班制的,每8小时换一班,坐在安装了空调的值班室里,不需要太多室外活动。 张女士是东部新城一幢办公楼的保安,上个月刚刚入职。她告诉记者,保安队伍有统一的消暑福利,包括每月300元的高温补贴以及为户外执勤人员提供的饮品和防暑药品。“每天有1个小时要在室外巡逻,但配备了代步平衡车,在高温的室外也不需要剧烈运动。” 相比之下,另外一些劳动者就没那么幸运。 何先生干快递员这一行已经5年了。因为是在私人承包的营业网点工作,人手非常紧缺,何先生没有享受过轮休,也没有拿到过高温津贴。在高温时段,何先生工作照常。“这么多年下来,也习惯了,老板也给我们备了防暑药品。”何先生所在的营业点并没有安装空调,仅有两台电风扇,呼呼地吹着热风。 周师傅是市政养护工人,他表示:“正式工是有高温补贴的,我们临时工没有。”在其他福利比如饮料、防暑药品等方面,他们与正式工同等福利。另外,在中午约几个小时的高温时段,他们不需要在室外工作。 此外,记者还采访了环卫工人、保洁阿姨、公交司机、厨师、建筑工人等多名劳动者,他们的高温津贴都在每月80元-300元之间。 权威解读 除了津贴还要提供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现在,让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情况下应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也就是说,高温津贴并不是人人有份,而是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才必须发放高温津贴。” 看到这里,很多市民可能会有疑问: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否领高温津贴呢?这名负责人表示,如果工作场所温度能降低到33℃以下的,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向室内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不得以清凉饮料等物资替代高温津贴。 这也意味着,用人单位不仅要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还要给他们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温馨提醒】 一般性中暑不属于工伤范畴 企业不支付高温津贴可举报 那么,劳动者在室外工作时中暑,算不算工伤呢?该负责人解释,工伤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此,一般的中暑不属于工伤范畴,但是被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机构诊断、鉴定为职业性中暑的,属于职业病范畴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在高温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还有一些特殊的劳动保护。比如,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室温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同时,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也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根据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同样不包含高温津贴。 如果企业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的话,劳动者该怎么办呢?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 【相关规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7℃-40℃之间,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5℃-37℃之间,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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