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李镇涛)“我好像进了一批假酒,你们快来帮我看看!”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举报。 据当事人周某称,他在网上进了一批某品牌白酒,在物流站点收完货准备运输时,无意间发现酒身包装标识存在问题,怀疑进了一批假货,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这不就是前一天,我们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1100余瓶无货主的某品牌假冒白酒吗?”通过初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情况有些蹊跷。原来,就在一天前,执法人员接到有关线索,对象山丹西街道的一家货物中转站进行检查,在站点内发现一批假冒白酒,但现场没有找到货主,只在货物单据上查到一个联系电话号码。通过电话号码,执法人员锁定货主身份,而此人正是举报者周某。 为了稳住当事人,防止他销毁证据,执法人员佯装不知情,同时对他的进货记录、销售记录以及和发货方的聊天记录进行调查,把证据固定下来。 “我是来举报的,我是受害者!怎么就卖假酒了?”周某起初百般抵赖,但在众多证据面前,他只得承认存在主动购入假冒白酒的行为。对于举报的动机,正如执法人员猜想的那样,周某希望通过举报来逃避法律责任,于是上演了一出“贼喊捉贼”的戏码,但没想到周某的小算盘一开始就被执法人员所识破,并将计就计,对周某的经营行为进行深挖细查,锁定关键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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