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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8月0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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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毕业后开网店,不料生意冷清

求助“刷单公司” 结果被骗8.6万元

嫌疑人骗取的货款转账记录

余姚公安供图

嫌疑人与小李的聊天记录

余姚公安供图

    为了提高自家网店的商品销量,营造火爆的人气,余姚陆埠的店主小李在网上找到了一家“刷单公司”,并垫付货款和佣金,让对方“刷”了2000多笔订单。然而小李万万没想到,最后竟被骗子套路后卷走86000元货款。那么,她到底是怎么受骗的呢?

    □记者 孔玲 通讯员 牛伟

    “刷单”是幌子 骗钱才是真正目的

    今年24岁的女子小李是余姚市陆埠镇人,大学毕业后在某平台APP上开了一家网店,主要销售水暖卫浴产品。网店生意一直很冷清,一个月只能做成一两个订单。为了提高人气,以产品销量和好评来吸引顾客,小李想到了找人“刷单”。

    在网上一番查找之后,小李联系上一家自称是“刷单公司”的黄某和罗某。双方约定,在规定的20多天里,两人要帮助小李完成总金额7万多元的订单,算下来要刷2000多笔订单,货款和佣金一共是86000余元。

    一般来说,正常“刷单”流程分三步走。一是虚假“买家”在平台购买产品,垫付货款;二是“买家”收货;三是“卖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佣金。但是,黄某和罗某以谎称“钱不够”为由,让小李先行垫付货款和佣金,然后再进行“刷单”。对于这个有悖于正常流程的操作,小李居然答应了。

    此后,小李的网店陆续接到2000多笔订单,看起来似乎按照之前的约定正常进行。到了6月初,黄某和罗某称要帮小李“打理”网店,方便“刷单”。想到网店反正也没什么生意,小李便放心地将网店的账号和密码交给对方。

    6月6日凌晨,黄某和罗某先以“买家”身份,对“刷单”的商品逐一申请退款,之后又以“卖家”身份登录店铺,同意“买家”退款申请。于是,一笔笔货款从平台回到了黄某和罗某的账户中。

    6月15日,小李发现货款并没有到自己的账户,查看网站交易信息才发现“买家”都已成功退款。等她再想联系黄某和罗某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意识到有问题的小李这才报了警。

    “刷单”是电商平台的

    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接警后,余姚市公安局陆埠派出所民警运用技术手段,根据网店的资金流向和视频监控,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

    7月14日凌晨,在余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配合下,民警赶赴湖南省邵阳市。经过几天的蹲点守候,最终抓获了诈骗犯罪嫌疑人黄某和罗某。

    今年20岁的黄某和罗某都是湖南省邵阳市人。经审讯,俩人交代了从5月15日以来,以刷单为由骗取受害人小李钱财的犯罪事实。他们先是骗取小李的信任,然后以刷单为幌子,真正的目的是骗钱。不到一个月,就卷走了小李网店的货款86000余元。

    “创业要脚踏实地、合法合规经营,不要依靠‘刷单’等不正当手段来提高店铺销售额。”民警提醒网店店主,“刷单”是电商平台的一种违法违规行为,骗子也是抓住店主扩大网店营业额的心理,设法骗取店主钱财。今年6月至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启动了“网剑行动”,已在严查电商平台“二选一”“刷单”等违法行为。

    此外警方也提醒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在收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等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迷惑。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为破案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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