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孔玲 通讯员 关耳)没有驾照偷开同事车辆上路,宁海一缓刑期男子方某看到民警检查驾车逃窜,连撞两辆电瓶车和一辆自行车。近日被宁海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同时撤销其原犯寻衅滋事罪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今年25岁的方某是宁海人,今年3月,在未取得驾驶证资格的情况下,他偷偷开着同事的一辆红色轿车,想摆个派头去某饭店吃饭。在他途径一个交叉路口等红绿灯时,因车辆在右侧非机动车道行驶,执勤民警示意他停车检查。 看到民警要检查,慌了神的方某立马想到自己还没考取驾驶证,逃避检查的念头从脑海里冒了出来。就在距离民警还有两三米远时,他一个急打左方向之后,便向对向车道冲过去。此时正是绿灯通行时间,相对车道既有汽车也有电瓶车,慌不择路的方某连撞两辆电瓶车和一辆自行车后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快速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被方某撞倒的电动车和自行车,造成3名骑车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均有损坏。 第二天上午,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交通事故经过,并在案发后分别赔偿了3名事故受害人的医药费等费用。不过,早在去年4月,方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鄞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事发时仍在缓刑期。 近日,宁海法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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