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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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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搬运工”获评浙江省道德模范

周秀芳入围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本报讯(记者 薛曹盛 通讯员 施洋)仰望星空,总有一些力量让我们深受感动;俯视大地,总有一些人让我们精神抖擞。

    8月12日,记者从鄞州区文明办获悉,第六届浙江省道德模范名单新鲜出炉,本报持续关注的“支教奶奶”周秀芳获评第六届浙江省道德模范,她是鄞州区第4位省道德模范。

    在湖南溆浦支教帮困4年多,周秀芳及其爱心团队在溆浦捐建29所希望小学,结对帮扶400多名贫困生,累计捐款物近3400万元。2017年开始,周秀芳以爱心支教为支点,尝试在劳动力转移、产业扶贫等领域进行帮扶,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子。今年3月底,在周秀芳牵线搭桥下,象山首批120株“红美人”柑橘树苗在溆浦开种。7月1日,她创设的沪杭甬(鄞州区)研学实践基地在溆浦揭牌成立,让更多的大山孩子亲近大海,让城里的孩子体验大山里的生活。

    “爱心搬运工”周秀芳的事迹在浙江、湖南、吉林等地引起强烈反响,新华社、央广、《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浙江日报》《湖南日报》等中央、省、市50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深入报道。目前,周秀芳已入围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记者从浙江文明网看到,经过推荐评审和社会公示,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周秀芳等28名同志“浙江省道德模范”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宁波有3人入选,另外两人分别是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村民娄逢理和宁波市镇海区饮服公司退休职工邬金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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