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了解过比特币、区块链吗?”“指导老师专业带单,稳赚不赔。”…… “高大上”的行业术语、令人心动的赚钱方式、让人艳羡的成功经验,当这些组合在一起时,你以为是天上掉下了馅饼。不,这是陷阱!8月16日,记者从宁波中院了解到了这样一起利用山寨的“比特币”投资实施诈骗的案件。□记者 陶倪 通讯员 钟法 关耳 16个微信小号扮演客户 2018年4月,陈某、刘某、毛某三人合伙搭建了“Btc Club”网站,即“比特币”投资网站。但是,这个“比特币”网站,其实是山寨的。刘某负责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比特币”投资广告,通过“高收益低风险”等噱头招揽用户到平台内进行短期的投资,在用户注册“Btc Club”平台后,将其拉入事先创建的投资交流微信群。 为进一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毛某注册了16个微信小号,在群内扮演不同的客户,向新进群的受害人介绍“比特币”的信息,或者分享自己投资“比特币”虚假盈利的截图,让原本还处于观望状态的受害人放松警惕。 而陈某则在群内扮演“导师”的角色,主要是指导新进群的受害人充值购买“比特币”进行投资,然后通过后台操控“比特币”的价格,让受害人一开始小额获利。他还重点向群内对“比特币”投资一知半解的用户答疑解惑,慢慢获得被害人的信任。 一旦受害人加大投资,最后往往会亏得血本无归,而被害人充值的钱,早已被转移到陈某的支付宝账户中。由于方式比较隐蔽,大部分受害人往往会以为是正常的投资亏损,却没想到自己早已踏入了别人预设好的陷阱中。 5个月诈骗受害人70人次 2018年9月,其中一名被害人李某在“Btc Club”平台上多次充值交易,但其间尝试提现未能成功,最终投入资金全部亏损。渐渐地,李某起了疑心,觉得这是个骗局,于是向宁海县公安局报案。 经查,2018年4月至9月底,仅仅5个月,陈某、刘某、毛某就以上述方式诈骗受害人70余人次,骗得款项15万余元,且涉及多个省份不同地区,涉案范围广。 2019年7月,宁海法院对陈某、刘某、毛某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刘某、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三被告人均系初犯,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损失并取得个别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综上,宁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对投资网站等要有“戒心”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投资理财已成为热门话题之一,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工具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更是频繁发生。虽然投资理财类的诈骗手段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犯罪分子主要就是抓住被害人贪图高额回报、一知半解迷信“内部信息”等弱点,诱骗他人财物。 因此,投资者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注意风险防范,一是明白“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个道理;二是对投资网站、投资顾问等存有“戒心”,对于不确定、不熟悉的理财项目不轻信、不盲目、不跟风;三是自觉抵制诱惑,对“高回报、低风险”的投资理财项目要冷静分析,多与懂行的朋友或专业人士交流,审慎决策;四是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当注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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