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春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
本报讯(记者 房伟)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接受刘长春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据了解,根据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刘长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长春提出的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