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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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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儿子刚买的车去办事

因“套牌”被扣12分

    本报讯(记者 孔玲 通讯员 宓水旺)8月16日上午8:40,余姚公安交警江北中队接到交警情指中心指令:一辆悬挂浙BL1***号牌的黑色本田轿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该车正沿城东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北环东路路口附近,要求指派警力前去査处。

    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驾车前往。上午9时许,民警在文山路人民医院南门附近将该车查获。

    “经查核,黑色本田轿车所套用的号牌浙BL1***是鄞州区的,系一辆黑色红旗轿车,但该车已达报废标准。”江北中队副中队长周涨辉说,此外,黑色本田车并没有在车管部门登记上牌信息,车架号也与此车不符,应该是一辆“黑车”。

    对于本田车上的套牌,被查的驾驶人顾某一头雾水。

    顾某今年60多岁,慈溪人,他说车是儿子不久前从二手市场买来的。当天他急着去医院看望生病好友,就开着儿子的车从慈溪到余姚,没想到刚到医院门口就被查了。

    顾某当着民警的面,打通儿子电话问原由,儿子却一句话不说挂了电话。

    “尽管车是顾某儿子的,接受处罚的还是顾某。”周涨辉介绍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这样规定: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一次性记12分。

    对于套牌行为的处理,周涨辉表示,除了套牌被交管部门收缴,车被扣留外,顾某将面临2000-5000元罚款,且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此外,顾某还要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法规学习,进行科目一考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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