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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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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宅全装修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1/3及以上购房人反对,不能通过验收

    针对问题层出不穷的全装修楼盘,昨天市住建局又出新规——宁波住宅全装修监督机制2.0版,10月1日起施行。

    这份新规大大增强了购房人对住宅全装修的监督权,主要有3大看点。最大的看点是,新规规定,今后毛坯报建、全装修集中交付的住宅楼盘,如果验收时有1/3及以上的购房人对验收结论不认可,楼盘就不能通过验收。

    □记者 钟婷婷 通讯员 廖鑫

    1/3及以上的购房人反对

    就不能通过验收

    目前楼盘交付验收,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四方验收,然后到主管部门备案。而这次新规规定,毛坯报建、全装修集中交付的住宅楼盘,在验收时候必须再委托由业主同意认可的第三方监理单位,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这第三方监理单位,必须是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为A类、且具有房屋建筑甲级专业资质的。开发商提出不少于3家监理单位作为候选,供购房人选择,最终选择其中一家参与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候选和选定监理单位,应分别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选定的监理单位应少于1/3购房人反对。

    更具威慑力的是,如果验收意见有1/3及以上的购房人反对,就不能通过验收,开发商必须整改到位并被认可后才能通过验收。

    具体而言,新规明确,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意见应向全体购房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验收意见少于1/3购房人反对的,可作出验收合格结论;若验收意见多于1/3(含)购房人反对的,由建设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和公示。

    开发商和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可共同委托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宁波市住房和城建行业专家库专家,对双方分歧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出具意见。

    明确了工地开放日

    次数及时间节点

    新规第二个看点,是进一步明确了工地开放日次数及时间节点。

    新规明确,工地开放日检查活动原则上不得少于3次,分别为主体与装饰装修工程交接阶段、安装工程隐蔽阶段和分户检验阶段,开放区域不得局限于施工样板、交付样板等样板房。

    每次工地开放日检查活动应向所有已签约购房人开放,建设单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购房人活动时间、报名方式等事项。

    第三大看点,是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

    新规明确,从全装修开始到分户验收完成这期间,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可以每月组织检查1次。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人员原则上应为已签约购房人,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每幢住宅不少于已预售户数的2%且不少于1人。

    新规要求开发商通过搭建网络通讯平台等形式,做好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报名工作,报名情况、预定人选等信息,应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当超过1/3购房人对小组成员提出不信任时,开发商应同意予以更换。

    10月1日后新预售的楼盘

    应签订《购房人质量监督协议》

    除上述三方面规定外,新规还明确,10月1日后新预售的全装修住宅楼盘,开发商应与购房人签订《购房人质量监督协议》,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应明确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安全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条款。

    现在已经预售但未签订协议,或已签订协议但不符合新规规定的,购房人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补签协议。如果开发商违反新规规定,住建部门可责令暂停楼盘未售房源的销售,或对开发商开发的其他楼盘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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