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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9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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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最高可奖励10万元

    本报讯(记者 陶倪)近日,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写明,举报全市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经调查属实的,可获3000元至10万元奖励;举报瞒报事故、谎报事故等级的,按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给予5000元至5万元奖励。

    举报人可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来信来访、宁波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APP举报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的通讯和联系方式。举报事项要客观真实,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

    据悉,市应急管理局受理举报事项后,要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举报事项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90日,同时要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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