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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10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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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两大房产新政

为新房、二手房交易设“支付宝”

    本报讯(记者 钟婷婷 通讯员 廖鑫)昨天,《宁波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发布,将从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这项新政策,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将给宁波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带来重大变化。同时,该项新政也会对二手房买卖双方交割房款,带来重大影响。

    办法明确,以后如果是通过房产中介买卖二手房的,合同中约定的房款——包括首付款、按揭款以及一次性付款的钱、分期付款的钱,都应在银行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这对二手房交易流程带来的最主要的一个变化,是房贷的审批提前了——现在是交税、过户完才去办贷款,以后则是在交税、过户之前就先完成贷款审批。交易流程的此种变化,类似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设了个“支付宝”,将更有利于保护交易资金安全。

    昨天,《宁波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也同步公布。于2019年11月15日起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均须执行该新办法。

    按照该办法,每个楼盘都必须选择一家银行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楼盘销售过程中的预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都应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要动用监管账户中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办法也有严格的规定。

    明天,本报将对这两个办法作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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