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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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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以服代罚” 处理完毕

因垃圾没分类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叶童灵)10月11日夜里,一名男子来到海曙区水岸心境社区,参加了社区组织的两小时社会服务活动。彭某佩戴红袖章,通过桶边督导的方式,与城管队员一起对小区垃圾桶进行检查,查看生活垃圾是否进行正确分类。在两小时的社会服务结束后,该男子坦言,“之前分类意识比较单薄,以为可有可无,在这两小时的督导过程中,发现垃圾分类这个工作非常重要,今后一定会认真注意分类的。”

    记者从宁波综合执法局直属大队了解到,这也是我市首例社会服务折抵罚款案件。

    垃圾没分类被处罚

    谈起此案的来龙去脉,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0月3日下午,该局望春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青林湾街213号西侧时,发现一水果店内产生的大量果皮、果叶等垃圾被投放到黑色其他垃圾桶内,执法队员当即对此展开调查。

    经查实,该店店主彭某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10月10日,望春中队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彭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椐《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受到行政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自愿申请参加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违法行为和社会服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安排其参加相应的社会服务;违法行为人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彭某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记载的违法事实和处罚内容无异议,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希望以提供社会服务的形式来折抵罚款处罚,得到了城管部门的同意。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大部分当事人选择“以服代罚”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随着《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宁波已进入强制分类时代。据最新的数据表明,自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城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上万人次,共教育劝导个人近万人次、单位3275家次,责令整改个人627起、单位500起,对个人立案14件,对单位立案16件,做出处罚决定数十件。

    据介绍,在被处罚的个人中,大部分选择以服代罚的方式替代罚款,也得到了执法部门的支持。“面对违法行为人,如何做好教育与处罚,‘以服代罚’提供了新思路。将社会服务代替行政处罚,通过角色互换、岗位体验,使违法行为人能够亲身经历,以身表法,从而督促其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宁波市城管义工协会秘书长刘拥军说,在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化的今天,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分类意识,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营造绿色生态环境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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