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警官将金戒指交还给失主刘某。通讯员供图 |
本报讯(记者 陶倪 通讯员 董黎娜)10月12日中午,一名50岁左右的中年女子走进鄞州公安分局下应派出所,把一枚金戒指交给民警,称这是自己在中海国际慢街区的一家餐饮店捡到的,说完没有留下姓名就匆匆离去。 根据这位女士提供的线索,陈警官开展调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缩小了金戒指丢失地点的范围。之后,陈警官和同事一起,一家餐馆一家餐馆地排摸,询问老板及店员近期是否有人前来找寻过。 最终,民警在“在宁波遇见你”餐饮店的员工口中得知,前些天,在店里帮厨的刘某曾说起过自己丢了一个金戒指,但是刘某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上班了。 经过几天的辗转寻找,民警联系上了刘某,此时他已离开宁波,回到了陕西老家工作。当得知自己的金戒指很可能失而复得时,刘某很是兴奋。 “为了谨慎起见,我们还是坚持让他亲自来宁波取,并且提供相关证明。”陈警官告诉记者,虽然刘某说这枚金戒指的购买凭证已经遗失,但是还能凭借戒指的重量、划痕、磨损等特征信息辨别物主。 10月21日下午,经过确认,陈警官将这枚重达11.5g的金戒指归还给了失主刘某,刘某向民警表达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