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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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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起实施!

地铁里不得吃东西、声音外放

    本报讯(记者 范洪)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将从明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了影响秩序的7类行为,包括最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在车厢内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问题,此外,办法也要求在与机场、火车站相衔接的地铁车站,应减少重复安检,提高通行效率。

    在乘客行为规范上,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如拦截列车、扒门、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以及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等。还有包括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如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等。

    记者还注意到,客运服务要求中还提到:与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等相衔接的车站,提供的安检场地应为安检互认提供便利,以减少重复安检,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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