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心城区已有1081个居住小区完成撤桶并点,占比达68%。今年10月,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量为6734吨,较9月增长10.6%。从成分检测情况看,优先收运的厨余垃圾平均有机质成分占比54.6%,较《条例》实施前提高5个百分点,厨余垃圾质量稳步提升。”昨天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这是记者从会上获悉的信息。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范奕齐 文/摄 立案154件,处罚64件 10月1日起,《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截至昨天,《条例》实施已经满月。据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宁介绍,截至10月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覆盖,奉化区及各县(市)达90%。整体工作在今年一、二、三季度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均排名第三。 余宁还表示,为做好《条例》施行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印发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作专题部署。《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市、区两级综合执法队伍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类主体、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与执法。据统计,10月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378人次,检查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3840个,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3327个、个体工商户18984户、个人14612人、收运企业216家,处置企业133家;累计教育劝导个人22512人次、单位7640家次;向1160名个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99件、处罚45件、处罚金额累计9370元;向976家单位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55件、处罚19件、处罚金额累计16480元。 拒不整改将实施信用惩戒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12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厂5座,在建3座,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3座,总设计处置能力达11610吨/日,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每天11400吨的产生量。目前正抓紧建设奉化、宁海、象山三地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筹备启动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预期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 截至10月底,“搭把手”智能回收箱共铺设1415个居住小区,占居住小区总数的64.8%,通过“搭把手”平台共回收可回收物255.8吨,较9月增长15.9%。 余宁还表示,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当事人,将其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混收混运、拒不整改的收集运输企业,实行市场退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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