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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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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怎么当起“和事佬”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挽救“罪轻嫌疑人”

    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方芳)近日,在一起犯罪情节轻微的盗窃案中,被害方代表在犯罪嫌疑人童某等三人诚恳道歉后出具谅解书。这是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一起不起诉案件。

    今年5月的一天,童某下地劳作时,看见农地旁边有疑似失窃的电线。在明知电线属于他人的情况下,童某伙同妻子及儿子将电线装上三轮车偷走。经鉴定,电线所含铜丝价值为3000余元,三人均已涉嫌盗窃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嫌疑人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拿电线属于盗窃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经过承办人对盗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解释,嫌疑人均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11月6日,检察官召集双方在嫌疑人所在村“村民说事”室召开诉前会议,介绍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在现场开示证据,明确童某等三人构成盗窃罪,听取嫌疑人、被害方代表及侦查机关等意见。嫌疑人当场悔过并赔偿500元,被害方代表表示谅解。而在之后的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检察官充分听取侦查机关、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及被害方代表意见,均同意对童某等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此案是象山检察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认罪认罚从宽是一种致力于多赢的制度设计,不仅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办案,还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部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有回归社会的机会。”她表示,将继续探索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的办理路径,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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