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施代伟)继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后,宁波再次承担全国文化与金融改革重任。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正式批复,同意宁波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时间从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据悉,全国仅两个城市被列为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另一个是北京市东城区。 据了解,下一步宁波市将重点围绕健全多维度文化金融组织、创新多元文化金融产品、拓宽多层次文化融资渠道,探索符合宁波实际的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积极破解民营和小微文化企业、旅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据悉,创建期满,文化和旅游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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