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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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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为教育提质增效加油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 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从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强化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据新华社

    问:请介绍一下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一是落实基层减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今年3月,中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并明确了基层减负的硬杠杠。中小学教师减负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增能。当前,由于一些历史的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的额外工作负担过重,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布置随意。广大教师承担了与教育教学科研不相干的事务,疲于应付、忙于琐事,但从根本上反映了当前在尊重教师专业发展规律、理顺现代学校和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出台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的文件,有针对性地回答了目前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加强教师统筹管理中的一系列机制性问题,标志着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建设体系日益趋向完善。

    三是弘扬尊师重教,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出台教师减负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呼吁社会各界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这既是积极回应基层一线教师热切期盼的迫切需要,也是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推进教育事业公平而有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问:请介绍一下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的总体思路。

    答:一是贯彻中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为中小学教师减负、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环境的指导思想和主线遵循,贯穿文件稿的始终。

    二是立足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当前中央关注、教师关心、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找准问题根源,坚持因地制宜,定向精准发力,力戒形式主义,力求标本兼治,切实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把时间还给教师。

    三是坚持正确导向。减负不等于没有负担,要认清减负的根本目的是提质增效,减掉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改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同时,也不是说中小学教师跟地方工作完全脱节,要强化中小学教师责任意识,参加社会事务也是教育的一部分,要找好两者之间的平衡。

    四是抓住关键环节。教师工作负担来源广,渠道多,减轻教师负担工作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平均用力。要抓住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社会事务进校园、抽调借用等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开展重点治理、优先治理。

    五是明确责任主体。中小学教师面临的额外的工作负担来自方方面面,必须厘清责任,坚持刚性治理。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意见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教育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

    问:如何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答:一是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文件规定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开展,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厅(室)统一报党委审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二是全面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省级党委和政府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

    三是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的方式方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是开展工作的必要且非常有效的方式之一,我们要坚持开展,但是如果缺乏科学思维和方法,重留痕轻过程,只看材料不看实际,就容易走向形式主义。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体现差别化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

    问:如何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答:首先要明确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文件中的社会事务,指的是面对社会,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目标,直接或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或创造条件,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活动。

    文件对社会事务的统筹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教师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影响教育教学主责主业的前提下,有责任有义务参与社会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社会事务中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应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二是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社会事务时,要充分尊重教育教学规律。三是要防范“一刀切”的形式主义做法。开展社会事务时,要以实现教育效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由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进入校园。

    问:如何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答:教育部门统筹中小学教师的安排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文件明确规定了对教师培训活动的管理。对于教育系统内部开展的培训,要结合教师工作和生活实际,优化内容,改进形式,合理开展,避免硬性安排。在培训结果考核方面,对教师培训机构提出更高要求,注重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个维度观测教师的教学水平,不能一张卷子考所有人。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之外,认真研判,合理取消,同类合并,不得拉教师拼凑充数,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教育部强调 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严重违规者

    将终身禁教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 胡浩)教育部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这一意见和2018年出台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在一起,构建起完备的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体系。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表示,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要针对新形势下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新问题,坚持综合施策,专项治理,将师德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的状态。要正视仍有个别教师顶风违纪的现实,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进行约束,通过严肃的处理措施坚决惩处,使违规者付出代价,严重的要终身禁止从教,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思想政治学习和师德素养提升面向全体教师,没有例外者。”任友群说,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引进、日常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各个方面。

    针对近期发生的个别高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事件,任友群表示,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极个别教师性骚扰学生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零容忍”。教育部将进一步推动地方和高校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教育引导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加大违规行为督促查处力度,并继续公开曝光,让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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