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实施。 近年来,“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对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带来了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依然是满足3周岁以上适龄儿童进幼儿园的需求。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近4000多家入托机构中,有3300多家机构依托幼儿园提供2岁至3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还有近900家为社会入托机构。“我省目前共有幼儿园9129所,在园幼儿数180多万,3岁以上幼儿的入园率为97.8%。”下一步,针对2岁至3岁婴幼儿入托,教育部门将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此外,社会力量的介入也将有效破解“托育难”问题。省发改委已将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作为实施人口均衡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目前,已鼓励我省信用好、有投资意愿的企业和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自愿参与普惠托育服务试点申报。 2020年,我省将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城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有所提高;各设区市至少培育2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据《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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