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现代金报》对宁波将高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限下放至学校的探路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做法进行了报道。有评论认为,这样的做法可以综合考虑权衡参评教师的表现,给出一个客观评价,而不是以论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 事实上,即便是教师职称评聘权限不下放,论文也根本称不上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唯一依据。换句话说,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聘,根本谈不上“唯论文”。 在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面论文的要求真的不算高。中级职称的论文要求为县级发表或获奖即可,这基本算不上什么门槛,也很少听说有教师因为论文原因无缘中级职称评审。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规定,高级教师评价有三大方面的要求,分别是业务精通、业绩卓著和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其中,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这一条要求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发挥一定示范和引领作用。对于普通中小学教师的指标有四项,分别是:任现职以来具备2篇相应标准的论文;任现职以来主持过选修课并且主编过教材;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或参编过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有关课堂教学的评比获奖,获奖要求等同论文。 可见,在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上,业务精通和业绩卓著是排在前面的,没有这两点,有再多论文也不顶用。即便在教学科研成果方面,论文也是可供选择的一项。如果让教师自己从四项指标中选两项,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呢?从另外三项指标来看,也都不容易。出版著作、译作,参编教材,很少有教师能达到这个要求,如果能达到,还在乎论文吗?而主持选修课并主编教材,要花费的心血也不会比写两篇论文要少?而在课堂教学评比方面,要拿到县级一等奖,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吧。当然,论文一等奖和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对于不同的教师而言,难度或许不同,但也不是随随便便都能实现的。 相比较而言,上述四项指标,还是论文自己最能把控。试想,如果一个教师能长期关注学科领域的几份专业刊物,并能阅读一些教育理论著作,每年坚持写个三五篇文章。那么,在五年内完成两篇符合职称评审要求的论文,应该不算难吧。而且这样做,并不会影响教育教学,反而能让自己以更开阔的视野,更精湛的专业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助推学生的成长。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真的谈不上“唯论文”。教师不妨树立在教育写作中实现“自我增值”的信念,把阅读和写作结合起来,每年认认真真写几篇文章,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写出符合职评的论文,也是为师本分。 镇海区教科所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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