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由江北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江北区首例涉疫诈骗案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0年2月1日,被告人杨某某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紧缺、供需矛盾突出之际,通过微信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得被害人金某某等6人分别支付的货款共计人民币7890元,随后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并失联。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某向公安机关退缴全部赃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嫌疑人杨某某进行讯问时,检察官说了一席“硬核”的话,杨某某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具结书。 “现在全国人民都在抗击疫情,上万名医护人员到武汉参与救治,各行各业的志愿者都冲到一线参与疫情防控。你可以躺在家里,也算你在做贡献,但你又在做什么呢?你利用这次疫情实施诈骗,这是在犯罪,而且性质非常恶劣!”据中国宁波网 知识点: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江北区首例涉疫诈骗案由江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审判,体现了公正司法;公民杨某某涉疫诈骗是犯罪行为,没有做到守法,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公民应增强尊法学法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自觉遵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