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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现场。 通讯员供图 |
本报讯(记者 徐文燕)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进一步推动疫情特殊时期的宁波市校园风险安全管理,与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协调沟通,联合推动全市保险机构调整现行承保的校(园)方综合责任保险、教职工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幼儿综合保险,免费接入新冠肺炎的赔偿责任或限额,以保证全市学校顺利复课。 校(园)方综合责任保险、教职工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幼儿综合保险,简称校责险、教职工责任险和学平险,是我市教育教学领域风险管理的三大保险险种。 其中,校责险和教职工责任险由学校购买,用于防范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中应由校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人身伤害、意外等事故。学平险由家长为学生购买,用于意外伤害、疾病等意外事故的补偿。 目前,我市购买校责险的多为公立学校,参保率超过90%;参保“学平险”的大、中、小学生和幼儿人数达121万人次,覆盖率超过90%。 浙江省复课复学通知下发后,为贯彻落实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复学的相关要求,宁波市保险协会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和宁波市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一起,运用保险创新手段助力学校防范风险。全市保险机构经过评估、认证,决定从浙江省政府规定的分批复学复课之日起至保险终止日期,在现行承保的校责险、教职工责任险和学平险中,免费扩展新冠肺炎的赔偿责任或限额。 如发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各类事故,校责险、教职工责任险每校每次限额赔偿100万元,学生和教职工每人分别限额赔偿10万元和20万元。学平险方面,如投保人无异议,疾病保险金额将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至10万元。 相关新闻 5.6亿元保障鄞州16万名师生 全省首份“复学防疫险”保单来了 本报讯(记者 钟婷婷 通讯员 胡谷怀)4月11日下午,鄞州教育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签订《鄞州区教育系统复学复课校(园)防疫防控综合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复学防疫险”)的投保意向协议,为全区16万多名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价值约5.6亿元的风险保障,合计保费28.98万元。这也是中国人保签出的浙江首份“复学防疫险”保单。 据悉,此次保障对象是鄞州区教育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中学、小学及幼儿园在读学生、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新冠肺炎导致疾病身故或住院治疗的,每校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元,每人身故赔偿限额50万元,每人确诊赔偿(一次性给付)1万元,每人住院津贴限额3000元,每天50元;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集中隔离,隔离费用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元,同时无免赔额、无免赔天数、不设置等待期。 此外,对于保险责任明确的事故,在暂时不能确定具体损失金额时,保险人可在政府提出预付赔款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预付初步估计损失金额50%的赔款。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教职工,还将邀请专业心理医生安排咨询问诊和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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