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批承担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浙江新高考历经五年探索实践,已平稳落地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稳妥推进改革的同时,我省积极完善相关举措,在全面调研评估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6月22日下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那么,本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情况如何?本次《通知》是怎么形成的,有哪些具体举措? □记者 李臻 通讯员 黄梓馨 六项措施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学考为什么调整为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 热点解读 2014年启动改革试点时,学考一年提供两次机会,允许不同年级学生同时参加考试,是鉴于我省深化高中课改,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提前完成高中学业。五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学生为数甚少。而在功利应试倾向较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这样的安排反而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了便利。为了杜绝功利性“抢跑”造成学生负担重、教学秩序受冲击的现象,《通知》对高中学考的安排作了适当调整。鉴于我省高中将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用新课标,因此《通知》明确从这一级学生开始实施学考定时定科的调整,以有利于考试安排与教学安排调整保持同步。 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调整为当年有效的原因是什么? 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是与高中课改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配套设计的,也与高二学生可参加选考有关。鉴于2017年省政府已下文将选考科目的2次考试集中在高三年级安排,同时为避免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便利,避免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不平衡,《通知》将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并明确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怎样调整? 2014年我省启动新高考时,为了使不同选考科目的成绩可比,采用等级赋分,设21等级,分差为3分。这次《通知》规定,从2022年1月选考起,选考科目在原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赋分,分差由3分改为1分。这是为了增强选考科目考试的区分性。 招生录取为什么分两段进行? 我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制订时,为了使学生、家长和教师有一个适应期,对考生分三段录取,同时在录取办法的解读材料里明确条件成熟时逐步减少分段。迄今新高考招生录取已经平稳实施三年,考生、家长和高校均已适应新高考的评价和录取模式,减少招生录取分段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经广泛征求意见和综合利弊分析,《通知》改分三段录取为分两段录取,从 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这样调整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科和选专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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