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顶替农家女陈春秀想重新入学一事,6月22日晚,山东理工大学表示,学校将积极协调,努力帮助被顶替者陈春秀实现读书愿望。此前,被顶替农家女想重新入学,曾遭山东理工大学拒绝,理由是“无此先例”。 (6月23日《南方都市报》) 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早已不是第一次被曝光,我们原以为只是偶发个案,现在却不得不承认,这很可能是个不为人知的“地下产业”。山东省已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共涉及14所高校,其中包括中国海洋大学这样的985高校。山东之外,情况又当如何,还有多少漏网之鱼,我们不得而知。 仝卓高考修改应届生身份一事,已牵连出21名公职人员;冒名顶替上大学,需要修改身份信息,窃取他人学籍,还要拿到别人录取通知书,滥用职权的公职人员恐怕只会更多。不砸碎这背后肮脏的利益交易链条,高考真的难言公平。两百多起冒名顶替事件,背后涉及的滥用职权与权钱交易,必须给社会一个说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被冒名顶替的,几乎都是贫苦人家的孩子。寒门出贵子本来就难,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还被人冒名顶替剥夺入学机会,因此被毁掉的,很可能是他们的一生。施害者固然必须受到惩罚,受害者更有权获得赔偿。现在的问题是,相关部门取消冒名顶替者的学历,事件好像就算处理完毕了;至于被冒名顶替者,鲜有得到赔偿。失去的大学,就永远失去了。 山东查处的两百多起冒名顶替事件,相关部门甚至都没打算联系被顶替者,他们至今都不知道自己曾经遭遇了什么。可是,凭什么受害者没有知情权?没有做错任何事的被顶替者的学籍,为什么会因为他人的冒名顶替行为,而在事后被注销?山东理工大学之前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的理由,“无此先例”或许是句大实话,但显然是不公平的。 山东理工大学承认,陈春秀当年的“考生电子档案”未被篡改,上面还有她本人照片,假如学校入学时仔细对比,本应揪出顶替者。因为大学在入学时把关不严,酿成如此低级错误,不能仅以“无此先例”回答受害者。所谓“先例”,是需要创造的,而不是原地坐等。既然此前“无此先例”,而且明显不公平,现在就有必要创造。所谓创新,就是去创造“先例”。 在舆论压力之下,山东理工大学改变了态度,愿意“努力帮助被顶替者陈春秀实现读书愿望”,这是值得欢迎和肯定的;虽然“帮助”一词明显用词不当,这其实应该是犯错的大学,有义务履行的补救责任。冒名顶替的人,滥用职权的人,利益链条上的蛀虫,都有义务赔偿受害者,还教育公平正义该有的体面,入学时把关不严的大学,同样不能例外。 做错了就该承担责任,损害了他人利益就该予以补救。让被顶替者重新入学,只要他们愿意,自此之后,应该成为常规做法。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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