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 每到天热时节,各地频频发生青少年溺水事件,一次又一次刺痛国人的神经。 6月2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引以为戒,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严防溺水事故。 □记者 马涛 陈烨 朱琳 通讯员 邓锦荣 施寒潇 一组悲剧 6月18日晚上7点多,家住江北常洪隧道附近小区的俞女士带4岁半的女儿去宁波帮公园玩,孩子不小心失足落水,不会游泳的俞女士去救,也慢慢沉入河底。危急时刻,一名男子跳河相救,上岸后未留姓名悄然离开。目前,俞女士的女儿还在重症监护室。 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童家村涪江河坝水域多人落水,后经全力搜救打捞,6月22日7时10分,8名落水少年全部打捞出水,均已无生命体征。经初步调查,失踪人员均为居住在附近的潼南区米心镇小学学生,周末放假自发相约,到童家坝涪江河一宽阔的河滩处玩耍,期间有一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名学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学生一并落水。 6月22日下午2点,浙江温州市苍南县3名少年在桥墩镇玉苍村羊场旁小水塘溺亡。据当地媒报道,其中1人系救助另2名同伴下水,再也没能上岸。 三点知识 作为专业救援知识不足的普通市民,面对他人落水,究竟该如何施救?有哪些最常见的施救方式和工具?本周二上午,海曙消防救援大队在柳西河里,进行了一场公开的水域救援演练,现场展示了多种有效的施救方案,许多过路市民驻足聆听和观看,纷纷拍手叫好。 遇落水者,大人可以想办法施救,作为孩子,并不建议盲目采取措施。但因溺水者主要以青少年为主,所以,如何预防溺水?遇溺水者怎么办?这些安全知识家长要牢记在心。 加强儿童监护 儿童对溺水风险识别和判断力有限,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对儿童进行监护,为儿童提供安全并有专人监护的活动场所,避免其在危险水体附近玩耍。不能将低龄儿童单独留在卫生间和浴室,或开放的水源边。 儿童一定要由成人监管,不能交给未成年人看护。看护低龄儿童时,监护人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分心。 隔离儿童和危险水体 将儿童和危险水体隔离有助于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保护儿童安全。家中蓄水容器和卫生间坐便器应盖好盖。家周围的水井等蓄水容器应加盖,或为水井安装汲水泵、水管等,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 如果家中有5岁以下儿童,且房屋距离池塘、小溪等自然水体25米内,应在院子或通向室外的房门安装门栅栏,以阻挡幼儿自行外出。 加强孩子安全教育 告知孩子应在家长或成年监护人的看管下参加水上活动,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 告诉孩子要去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水塘、水渠、江河不可以游泳,不能去没有游泳管理员,非专门开设的水域游泳。 提醒孩子当同伴落水时,在大声呼救的同时,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援,以免造成更多的伤亡。 公开数据显示,在我国,不到25岁的年轻人,特别是1到4岁的小朋友,是溺水的主要受害者。其中,农村孩子溺亡率是城市孩子的两倍。 “千万不要以为溺水后还会挥手、大喊大叫,等人来救。实际上,真正的溺水非常安静,看起来和玩水差不多。不会游泳的人,落水后只会扑腾几下,2到3分钟就会出现溺水反应。”一名有着多年水域救援经验的消防员介绍。 酷热将至,“野泳”难禁。对此,不少市民表示,无论是设施保障,还是应急救援,其实都是一种外力的“加持”,最根本的还是市民自身要有安全防范的意识,或者有足够扎实的游泳技能和自救经验。 好消息 青少年防溺水公益课堂开讲 6月24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共青团宁波市委组织开展2020宁波市青少年“预防溺水·安全度夏”主题宣教活动。 此次活动,我市各支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组成安全自护讲师团,面向学校、街道、园区企业等提供免费公益课程。 时间: 暑假期间,首批预约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31日(具体时间由项目组协调安排) 对象: 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企业的青少年(同等条件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山村海岛青少年集聚地区、单位优先安排,未能满足现场课堂的,申请由团市委提供网上教学视频) 组织流程: 1.提前2周向所属区县(市)团委提出申请预约课程; 2.项目组工作人员协调课程时间; 3.现场授课(或网上授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