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6月30日上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的。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内容,建立起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据新华社 知识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制定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遏制外来干涉,保障香港人民根本利益。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特别是香港各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制定也将为香港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便利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发展香港经济、改善香港民生,充分展现“一国两制”的制度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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