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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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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学生 防溺水安全 尚需社会合力

    7月4日,崇寿镇中心小学热闹非凡。宁波海事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为孩子们送来一节生动的水上安全知识讲堂,孩子们争相抢答,积极参与救生衣穿着实操演练。(7月6日《慈溪日报》)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每年因溺水身亡,已成为孩子们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而暑期正是溺水伤亡高峰期,宁波海事局开设水上安全知识讲堂,通过知识宣讲、实操演练等活动载体把防溺水教育送到校园,传授学生,无疑有助于增强孩子们的水上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能力,其做法值得肯定。

    孩子天性喜水,再加好奇心强,对溺水危险性的评估往往较为盲目。一次又一次的溺水悲剧警示我们,只有多管齐下,多方合力,为未成年人搭建一道周密的安全防护网,才能减少安全管理上的真空地带,使他们脆弱的生命多一分关爱和保障。

    学校应强化责任担当,做实做细做优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忌停留在口头上,落实在纸头中。除了强化家校联系,以校讯通、短信等形式定期提醒家长重视溺水安全风险外,可根据季节特点设置相应的安全教育课程,选取身边真实的典型案例实施警示教育,消除学生侥幸心理,远离“溺水”悲剧。从实效性分析,防溺水安全教育应适应学生身心特点,创新教育载体,通过童谣、歌曲、漫画、视频等趣味化形式将枯燥乏味的宣教变得有声有色,让具体形象、富有说服力的安全教育更加入脑入心。

    强化家长的法定监护责任。政府部门、教育机构和社会各方,固然有责任提供更为及时、充分的公共服务和全方位的监管力量,但这不应成为一些家长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安全监管责任缺失的推托借口。溺水事故之所以屡有发生,究其主要原因往往源于少数家长监护失责、管教不力。然而在一些地方,事态的演变却往往让人大跌眼镜,家长不仅很少反思自身监护上存在的问题,却把追责和赔偿的板子伸向公共部门,以致屡屡出现“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怪象。作为子女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家长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堵塞失管漏洞。

    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则应强化防溺水安全宣传,切实担负起风险防范职责。除了在溺水多发水域设立警示牌、增添防护栏外,还可组织专人定期巡逻,公益护苗,进而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守望互助氛围。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及诸多公益组织开设暑期学生托管班,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学生参与,从源头上防范溺水悲剧发生,无疑也值得大力倡导。

    只有形成社会合力,补齐短板,才能真正消除隐患,避免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悲剧的一再重演。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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