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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20年09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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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戒尺,心中有爱

马骥敏 镇海古塘中学

    近期,关于教师批评、惩戒学生,引起家长投诉的事件不断见诸报端;学生在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后,对于老师的教育惩戒多了一些说辞:我是未成年人,老师应该尽到学校保护的职责,为什么要惩罚我?那么,学校里还要不要进行必要的惩戒呢?能不能进行必要的惩戒呢?

    惩罚是手段

    惩戒是一种教育方式

    学生所说的惩罚,是一种行为、一种手段;而惩戒是带有手段和目的的一种教育方式。惩罚强调了“罚”的行为本身;惩戒则强调“戒”的教育目的。《教育大词典》上对于教育惩罚的解释是:“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旨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主要方式有表示否定的语气与表情,口头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等。”不难看出,教育惩罚与惩戒都强调:通过对学生使用一定手段来施加影响力,使学生感受到对错、荣辱等价值认知,触发其悔改,从而达到纠正、戒除的教育目的和结果。

    所以针对学生“你为什么要罚我”的质疑,我的回应就是,惩戒绝非针对某个学生个体,而是针对违反规范的不良行为。通过惩戒,学生要学会的是审视自己的行为,反思自己的行为,才能体现惩戒的预防性和矫正性。一个敢于手拿戒尺的老师,往往是关注学生的老师,眼中有光,心中有爱。

    教育为什么需要惩戒

    1.社会化的需要。

    我们每个人都会走向社会,第一步就是从尊重规则开始的。因为社会的正常运行是靠规则来维持的,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就必然需要在规则范围内进行活动。学校是个小社会,也是学生学习社会化的场所,必要的惩戒是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使其在走向社会化的过程中会受益。英国著名剧作家、评论家萧伯纳说:“一个人感到自己可耻的地方越多,受尊敬的程度就越高。”

    2.人格发展的需要。

    规则意识的缺乏,容易使学生个体带有攻击性或破坏性,与群体格格不入,造成群体生活中的边缘化。而一味的保护,缺少必要的惩罚,就会助长学生不良行为,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而教育惩戒,能帮助学生在不良行为发生后,用正确的观点认识自己的言行,发展理性,形成良好的言行和健康的人格。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还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

    3.教育完整化的需要。

    在现实教育中,既要有赏识教育,也要有教育惩戒。赏识教育让学生树立自信,而惩戒教育可以让学生知荣耻、明事理,担当责任。如同种植小树,既要小木桩的扶持,也要对不合格的枝条进行修剪。现代西方学习心理学联结派的代表斯金纳认为:“行为随着其后的及时的结果变化,愉快的结果强化行为,不愉快的结果抑制行为。”赏识和惩戒都是利用这一原理,针对不同教育现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惩戒,就是要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实施不愉快的结果,来抑制其不良行为的一种教育方式。2018年两会上,民进中央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教育惩戒制度的提案》,明确提出:合理惩戒是必要的教育手段。必要、合理、适当的教育惩戒对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学生辨认与控制行为能力、维护教师尊严都有积极意义。

    惩戒难落实的四种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条第四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2009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16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但在现实中,惩戒权却无法落地,教师要么不敢行使教育惩戒权,要么出现所谓的“体罚”,究其原因:

    1.法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教育惩戒权给予肯定,但过于原则化,没有明确提出教师拥有惩戒权,更没有具体而明确提出教育惩戒权实施的条件,实施的方式、范围、限度及教育惩戒权滥用的后果等。

    2.惩戒权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特别是家长的阻

    碍较大。“爱的教育”之下,“中国式家庭”中孩子是“掌中宝”“小公主”,“舍不得孩子”,对待孩子只能温言软语相伴,“我家孩子只会听好话、软话,听不得批评的话,请老师转换一下方式”。所谓的民主、以人为本成为家长主张学生权利的利剑,却否认孩子应该逐步承担的责任,对老师实行的必要惩戒进行排斥,甚至以此投诉至教育行政部门。长此以往,教师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惩戒旁落。

    3.惩戒往往经媒体传播后妖魔化。大众传媒的日益普及,传媒的舆论渗透于人们的价值取向中。传媒对个别教师犯罪的负面报道加重了家长及学生对老师的成见,同时,一些媒体对学校中合理的惩罚扣以“体罚”的帽子,扭曲了教育惩戒,完全否定了惩戒的教育意义,使公众对教育、老师产生不信任的心理。

    4.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中,没有把握“度”的问题,如过多地抄写、打耳光、谩骂等,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没有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学生就将关注重心放在了老师的错误行为中,而不是关注自己的不良行为,使教育失去了说服力,使惩戒失去了它应有的警示作用。

    如何用好惩戒权

    惩戒权虽然有阻碍,但并非无从着手,多方合力就可以撬动。

    首先是国家和政府通过立法方式,确立学校、老师拥有惩戒权和具体惩戒的方式,这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体现,有利于规范学校、教师实施惩戒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和教师的合法权益。201年11月22日,教育部对外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其次,舆论要正确发声,用科学、公正的引导,使全社会,特别是家长能正确认识教育惩戒,让家长也会正确运用教育惩戒,如延迟满足、后果自负等手段,并能与学校配合,利用惩戒功能,使孩子具备健康的人格。

    再次,教师对于惩戒权的使用应该理性对待。要明确:惩戒只是一种手段,它的目的不是让学生感到难堪、身心受挫,而是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不会重复犯错,即“不贰过”。出于对学生的爱护,惩戒的具体措施要在坚持原则中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逾越合理和法律允许的范围。比如,学生英语课堂违纪,多次提醒还要睡觉,就罚他们学唱英语歌,选择鲍勃迪伦一首有着通俗的语言和对社会的责任意识的《blowin' in the wind》(《答案在风中飘扬》)。记好歌词,有点难的单词圈出来,单独巩固练习,反复地跟着电脑学唱。时间上可以持续几天。最终歌学会了,英语课也坚持了下去,在口语及听力中考前也会每天坚持去听读,最终一个孩子还获得了满分。这种惩戒是一种补充性惩戒,针对的是没有做应该做的事而追加的惩戒。

    又比如,针对学生课间折柳条来进行打闹的行为,第一次出现类似行为时,班级中强调这个行为不符合学校规章制度和公共利益的要求,要求每个孩子停止自己的行为。第二次出现时,我模拟树的口气,你这孩子太可气了,我的嫩条都被你折断了,我还怎么生长?基于树是生命,你们的行为使它的生命受到损害,参照民事法律,惩罚相应的孩子给小树写封真诚的道歉信,分配任务每天养护,使小树免受其他小伙伴的伤害。受罚的孩子最终也心服地写了短信,而且行为上也开始控制。这是采用警示性惩戒和补偿性惩戒,既对全体学生有警示作用,又对不良行为进行抑制,通过对他人和事物的补偿,惩戒相应的责任人。

    任何惩戒只是一个契机,让学生能转变的契机。老师手握戒尺,心中应该有爱,校园需要惩戒,也需要温馨和爱护。只有让学生真切感受到老师的关爱,老师用心、冷静的教育惩戒才不会滋生对抗,才可能让学生记住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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