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成长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现代金报
 
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25年不懈追索 68件流失英国的文物回国

文物回“家” 为何这么难?

大讲堂

10月16日,在英国伦敦,代表中国国家文物局的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文化处一秘于果(右)和代表英国大都会警察局的探员苏菲·海斯签署文物接收确认书。新华社发

这是从英国回归的部分文物(资料照片)。 新华社发

    10月20日下午,68件流失英国的文物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938次航班安全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随后,这68件文物享受了“VIP”待遇,北京海关在停机坪即时查验,予以通关便利。国家文物局组织中国文化交流中心、北京鲁迅博物馆、中国文化信息咨询中心三家直属单位分工协作,连夜完成文物查验并点交入库。

    经过25年的时间,终于让这些流失在国外的文物回到祖国的怀抱。

    11月18日,国家文物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介绍了68件流失英国文物成功追索回国的有关情况。

    主讲人

    镇海区

    教育科学研究所

    刘波

    揭开回家文物的“神秘面纱”

    文物入库后,国家文物局马不停蹄地组织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和陶瓷器、青铜器鉴定专家对这批文物开展了系统的鉴定。

    经专家讨论研究,这批68件文物中,暂定二级文物3组13件、三级文物30件、一般文物25件,文物质地包括瓷器、陶器、石器、铜器等,时间跨度从春秋战国到清代,地域分布江西、安徽、福建、河南、陕西、河北、贵州等。

    对于这批文物的价值,参加此次鉴定的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王光尧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认为,这批回归的文物时间跨度非常大,文物出土地的分布非常广,代表了中国古代历史上陶器生产的几个变化节点,同时在雕刻史上,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国家文物局在官方开设了专题网页,将此次追索回国的文物、追索过程在线展示,为广大社会公众献上文物回归后的“首秀”。在“25年回家路——流失英国68件文物成功追索回归”的专题中,石雕马、七星盘、灰陶力士砖雕等文物的照片赫然在目,点击每一件文物的照片,还可以看到文物的具体介绍。比如石雕马暂定为二级文物,其质地为砂岩,年代为元末明初。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看看整个追索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照片。

    可以说,国家文物局官网上的这个专题,彻底揭开了这次回归文物的“神秘面纱”。

    长达25年的漫漫回家路

    这68件文物的回家路,并不容易。

    它的归程为什么那么漫长?其实,这是25年前的一次大型的文物走私案的“未完成”部分。1995年,英国警方在侦破一起国际文物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疑似中国文物,经我国国家文物局派员赴英国鉴定,确定为走私中国文物。当时,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外交部、公安部、文物局等多部门组成“追索英警方查扣走私中国文物工作组”,通过执法合作、民事诉讼、协商谈判等多种方式开展追索。

    1998年,我国成功追索此案件中的3000多件文物回国,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大规模的流失文物追索案例。但是,遗憾的是,由于该案中一名文物购买人拒绝参与协商谈判,涉案68件文物只能一直被英国警方扣押。尽管一直处于无解状态,但国家文物局一直未放弃追索,与我国驻英使馆、英国警方保持联系,长期关注进展。

    2020年1月,事情出现转机,伦敦大都会警察局联系我国驻英使馆,告知因购买人去向不明,且扣押时间超过追诉期,该批涉案文物被界定为无主物,主动提出希望将该批文物归还中国政府。于是,国家文物局立即重启追索机制、向英方发出追索函,代表中国政府正式提出返还要求。经国家文物局到英方仓库清点,最终认定追索文物共68件,英国警方同意全部归还。

    在媒体报道中,还提到了这样的一个细节。25年前,代表我国驻英使馆与英国警方的对接人,就是如今带队赴英方仓库现场开展清点工作的我国驻英使馆公使衔参赞于芃。这样的巧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中国政府追索非法流失文物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精神缩影。

    让更多的文物找到回家的路

    近年来,媒体上经常会有流失国外的文物回国的报道。据2019年的统计,近年来我国已促成30余批次近4000件(套)文物归国。但是,这与中国自近代以来流失到海外的大量文物相比,数量还是太少,有一种沧海一粟的感觉。

    中国文物学会曾进行过统计,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及地区,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有100余万件。而且,这些流失文物很多都不知去向,或者被私人收藏,只有在拍卖会等场合才偶尔亮相。

    客观地说,由国家主导进行流失文物的追索,是让流失文物回家的最切实可行的路径。但在现实中,文物追索的国家行动,也受到种种掣肘。

    目前,常用的海外文物追索多边国际条约是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关于禁止和防止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95年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而我国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在海外则是在这两个公约之前的外来入侵,所以目前我国依法追索的文物基本上都是近些年被偷盗或非法走私到海外的文物,而对于以前在外来入侵中被掠夺的文物则是“鞭长莫及”。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流失海外的文物,民间回购或捐赠表达了民众的爱国热情,尽管珍贵,但需理性对待。通过拍卖市场回购或捐赠,客观上使“非法抢掠变为合法流通”,不应该提倡。

    事实上,一件珍贵文物的“回家”,固然需要文物工作者坚持不懈的努力,同时也离不开我国正在提升的综合国力和在外交上有理有力的行动。

    那些在外“流浪”的文物,是我国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是我国区别于其他国家的重要文化特征,是民族尊严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追索流失在海外的文物既是国家的权利,也是国家的责任,其追索过程的意义不亚于追索结果。

    目前,我国主导制定了反映文物流失国诉求的《关于保护和返还非法处境的被盗掘文化财产的敦煌宣言》,坚持呼吁历史流失文物回归原属国,为改革和完善文物返还国际秩序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升,在广大文物工作者持之以恒的努力下,一定会让更多的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找到回家的路。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