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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习近平同德国、法国、欧盟领导人举行视频会晤。 |
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历经7年、35轮,如期完成谈判、达成共识,在中欧建交45周年这一特殊年份更显意义非凡。专家指出,这是中欧双方7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深化中欧经贸合作的新开端。中国开放的步子越迈越大,未来将更多地参与高标准贸易与投资规则的制定,推动全球化健康持续发展。 “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介绍。 具体来看,平衡主要体现在,一是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二是双方既注重促进双边投资合作,也强调投资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高水平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互利共赢主要体现在,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将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据《人民日报》 知识点: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发展、紧密联系的世界。中国正在致力于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合作共赢的理念,与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达成将有助于中欧贸易和投资逆势增长,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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