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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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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教育局温馨提示

校外培训有风险 六点提醒请记住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请家长选择有资质正规培训机构,不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为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款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增强广大家长风险防范意识,宁波市教育局也再次发出提醒:校外培训这六点提醒要注意!

    □现代金报 | 甬上教育 记者 钟婷婷 通讯员 张土良

    1.参加培训要理性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应根据孩子的个性特点、学习状况,选择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培训项目,切不可盲目报班,拔苗助长,增加孩子的学习负担。校外培训服务是一种市场服务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培训机构可能存在经营困难,甚至倒闭风险。

    2.选择机构要慎重

    家长选择文化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时,请务必首先确认机构是否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也可以通过“宁波民办教育网”查阅全市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和年检情况。

    3.报名缴费要清楚

    根据相关政策,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建议家长要理智报名缴费,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缴费时,培训机构须将学费打入培训机构的专用账户,并开具合法票据。家长可购买学费预付保险,降低风险。

    4.合同签订要正规

    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可将培训机构口头承诺内容写进合同,明确师资、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同时,要保存好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资料、培训合同、收费发票等,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凭据合同依法维权。

    5.促销诱惑要警惕

    请不要轻易相信机构的招生广告及口头承诺,警惕“预付费享优惠”、“买多送多”等惯用促销诱惑,避免机构倒闭“跑路”“钱课两空”。学员及家长可以先采取短期试课,试听满意后再签订合同、缴费,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此外,谨慎选择银行按揭分期付款的消费方式,避免陷入退费困境。

    6.解决纠纷要依法

    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可持缴费发票,到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如遇纠纷,首先与该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请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教育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

    宁波市教育局  0574-89183287

    海曙区教育局  0574-87194905

    江北区教育局  0574-87668741

    镇海区教育局  0574-86276772

    北仑区教育局  0574-89383969

    鄞州区教育局  0574-89295205

    奉化区教育局  0574-88523945

    慈溪市教育局  0574-63919185

    余姚市教育局  0574-62825616

    宁海县教育局  0574-65259618

    象山县教育局  0574-65719719

    大榭社发局  0574-89283137

    东钱湖社管局0574-88327206

    高新区教体局0574-89288843

    杭州湾社发局0574-892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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