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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开展家庭教育论坛进学校活动。记者 张培坚 摄 |
编者按 今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送上节日“大礼包”。本报就监护人责任、校外培训、网络保护、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探讨,期待更好地守护少年的你。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课堂。6月1日,备受瞩目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明确了监护人和其他家庭成员的义务。这也意味着,家庭教育将走出“家门”,从关起门来解决的“私事”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参与的“公事”。 父母该如何进行家庭教育?社会各方又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让我们来听听大家的看法。 □现代金报 | 甬上教育 记者 陈嫣然 困境 家庭教育的内核似乎 总被知识教育所占据 “同一道题,教了五遍,还是错,究竟是我教得不对还是孩子太笨!”这天的作业辅导,再一次以李丽(化名)的愤怒甩门宣告结束。冷静下来,她又陷入自责,担心自己的情绪失控,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 事实上,四年级的儿子正在悄悄地建立防线,会故意拉长做作业的时间,等着爸爸回家,有时干脆关上门,拒绝李丽“督工”。 “孩子越大越难管,真的越来越力不从心。”李丽和丈夫都在金融行业工作,常有加班,在忙碌工作的同时,既要照顾孩子的生活,还要抓学习,“兵荒马乱”的家庭生活让她焦头烂额。 而李丽面临的难题,也正是目前很多家长为之不适的困境。去年,某知名教育机构发布《2020年中国家庭教育现状调研报告》,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的家长对教育本身感到焦虑,而这个焦虑大多数集中在“我不知道怎么样去了解孩子的学习,帮助孩子的学习”;小学生家长有很大一部分聚焦在“陪伴孩子学习、辅导孩子学习的时候怎么控制住自己不发脾气”;中学后,家长更加困惑、更加焦虑的是“我不知道怎么和我的孩子去沟通”。 长期以来,家庭教育的内核似乎总被知识教育所占据,谈到教育孩子,家长说得最多的往往是“好好学习”,而忽视了生活、品德等其他方面的教育,因此,“熊孩子”一词也应运而生,直到今天,仍不时占据新闻版面。 早前,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多数父母存在“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的现象;部分家长对孩子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无方;很多家长过度娇惯、放任,让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发展。 该调查还指出,当今社会,家庭经济结构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也改变了家庭教育的模式。双职工家庭成为常态,对子女教育介入时间相对减少;与此同时,祖辈更多参与到家庭教育中来,三代人观念冲突升级;在乡村或偏远地区,数量庞大的困境儿童仍面临家庭教育缺口…… 共识 如何读懂孩子的心 成了很多家长的难题 “青春期的孩子比较敏感,和女儿沟通时,你不能太急躁,要讲究方法。”拍了拍老田的肩膀,梁斌答应他,近期找位心理咨询专家为父女俩“解心结”。 梁斌是宁波“梁叔叔帮你上学”助学团的负责人,从事助学志愿服务十七年,跑过全国十余个省份,帮助8400名孩子重返课堂。老田是单亲爸爸,收入微薄,带着3个孩子,是助学团的重点帮扶对象。 很早,梁斌就留意到,助学不应只是提供经济支持,“就拿老田的大女儿来说,因为家庭原因,孩子心里多少有些敏感,在学校受了委屈,回家会跟爸爸闹脾气,老田没什么文化,不懂开解孩子,碰上工作不顺,父女俩就闹起了矛盾。” 近些年,助学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助学活动,譬如,为受助家庭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家庭教育课程、线上家教等,“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全社会都有了共识,作为社会公益慈善组织,我们也必须跟上社会前进的脚步,从各方面给予困境未成年人所需的帮助。”梁斌说道。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教育关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施行,更彰显着积极的社会现实意义。 2017年底,海曙区启动“海贝计划”,全力提升区域家长育人素质。推出“海贝大讲堂”,家长、学生听课人次累计近20万人;构建区域家庭教育实施体系,开发家校共育课程和教材,组建家庭教育服务队,走进学校、社区、乡镇,为家长提供服务指导。从城区到乡镇、从线下到线上、从公办到民办,海曙区通过四年的积累探索,将家庭教育深入千家万户。 “过去,学校开家庭教育讲座,家长们总把它当任务,现在,随着家庭教育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学校能多开展这类活动,甚至还提出‘点单’讲座主题。”海曙区社区学院院长胡纪洪介绍,家长们对讲座主题的偏好也正发生着变化,以前多关注“幼小衔接”“考前心理辅导”“青春期亲子沟通”等“硬货”,但现在,对了解孩子心理层面的内容更感兴趣,比如“如何读懂孩子的心”,以及更具实践操作意义的话题,如“如何有效地管理时间”等。 胡纪洪认为,如今大多数家长都对家庭教育有了初步的认识,意识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有着积极正面的影响,也愿意主动学习,自我成长。 探索 写好家庭教育这张答卷 宁波还有很多事要做 如何准确定位家庭教育?如何帮助家长更好地胜任家庭教育职责? 其实早在去年1月1日,浙江省就出台了《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实行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确定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父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放任未成年人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相关单位或者组织应予以劝诫、批评教育。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而对家庭教育的定义,也有了详细的指向:家庭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如何进行家庭教育?对父母也有具体要求,应当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 新婚夫妻、孕期夫妻、婴幼儿父母、学生家长,应当参加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学校、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同样需要“教育”,过去中国家长接受的教育和训练很少,这是家庭教育体系的一大缺失。现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及社会力量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条例》中,也给予了充足的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同时,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公共服务。” “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已有法可依,家庭教育也不仅仅是‘家务事’,家长应当切切实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在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史耀芳看来,如今的家庭教育已成为一个需要细致的社会分工、多部门联动充分参与的系统工程。 史耀芳认为,在呼吁动员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时,也应进行合理的资源整合,提升家庭教育培训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培养具备理论基础和指导实践经验的专业队伍,建设更专业更合理更细化的课程体系,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征,设置相应课程和活动,帮助家长学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在这样的目标下,宁波还有很多事要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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