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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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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校不准办民校 厘清“公民”边界

    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8部门印发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参民”学校)进行部署。通知要求,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方式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8月25日新华网)

    在很长时间内,公办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家长争相把孩子往公办学校送。而“风水轮流转”,近年来,很多民办中小学校发展迅猛、“强势崛起”,优质教育资源聚集,而不少公办中小学却大不如前、风光不再,生源流失、教师“逃离”,这还导致基础教育形成了“民贵公轻”的新的马太效应。

    基础教育“民贵公轻”的新格局,在不少人看来,主要在于民办教育更有活力,更能与时俱进,而公办教育则显得有些因循守旧。比如民办学校重视在线教育,而公办学校对于这些新兴事物则显得有些滞后。

    实际上,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并非那么“泾渭分明”,公办学校式微,甚至自己就在背后当“推手”。比如近年来,一些公办学校竞相举办民校,这样的现象在国内较为普遍。

    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带来弊端不少,“公”“民”不分,稀释了公办学校优质教育资源,让基础教育“民贵公轻”的教育不均衡现象变得更加严重,长此以往,公办学校会变得更加“不务正业”,公办教育资源会继续向民办学校倾斜。禁止公办学校“插手”民办学校,这是“对症下药”,有利于划清两者间的界限,有利于公办学校更好履行自身的基础教育职责。

    正因如此,教育部等八部门此次发文,要求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公”“民”不分的问题,正如有专家建议,还有必要将民办教育促进法转成私立学校法,才能对私立学校的办学主体的责任和权利做明确的界定,让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边界变得更加清晰,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让公办的归公办,让民办的归民办。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教育公平,从而惠及广大学生,惠及全社会。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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