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在网上甫一发布,就引发了各界的热议。很多教师也在各类社群中讨论《教师法》的修订,其中有不少教师提到了草案中关于教师职务晋升的规定,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 笔者近年来非常关注有关教师职称评聘的相关政策,自然也非常留意草案中的表述。 “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规定晋升。”草案中所说的教师职务,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职称。现实中,不少教师被职评所困扰,是因为当下的职称评审是采用评聘结合的方式,在所在学校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学校没有相应岗位,那么一个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教师哪怕再优秀,也无缘高一级职称评审。 关于中小学各级职称的结构比例,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波市教育局2020年3月发布过《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按照这个通知,高中学校的初级岗位不少于13%,初中不少于15%,小学不少于25%。 一位大学本科毕业的教师,一年见习期满之后,就可以定为初级职称。然后工作满四年,并符合相应的履职条件,比如担任了一定年限的班主任,就有资格晋升中级职称。也就是说,一位本科毕业的教师,在理论上工作满五年就可以晋升中级职称。但这仅仅是理论,在现实中,就要看所在学校有没有中级岗位。不同的学校情况各不相同,在一些教师年龄结构偏大的学校,年轻教师的职评之路更为艰辛,有些教师何时能晋升职称真的是未知数。 这一点,在小学尤为突出,因为小学副高岗位的比例只占15%,中级岗位向副高上升的机会很有限,远少于中学,这样导致小学教师中中级岗位的人数最为稳定,导致年轻教师晋升中级困难重重。于是,不少小学教师工作10多年依然是初级职称。相对而言,中学教师在工作10年以后依然是初级职称的现象则会少很多。 《教师法》修订草案中,明确指出中级及以下职称只要符合年限和履职要求,就可以自动晋升,这对很多年轻教师而言,自然是一个福音。对那些苦等中级职称已久矣的年轻教师而言,更是解了燃眉之急。在这样的前提下,年轻教师对于担任班主任和其他履职岗位的任务,自然就更加积极主动。 对于中学教师而言,中级及以下职称自动晋升,同样是利好消息,不过对于小学教师而言更为迫切,也更有利于小学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教师法》修订草案以法律的名义为教师职评“撑腰”,这对年轻教师而言是“最动听”的声音。 刘波(镇海区教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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