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的一天晚上,宁波某高校一寝室,几位室友围绕最近微博上热议的“眯眯眼”事件,展开激烈讨论。 室友A:“眯眯眼”本质上就是刻意迎合西方审美趣味的一种低级行为,是西方对亚洲人“审丑”意识的显露,任何国人看到这样具有歧义甚至是歧视性质的画面刊登在本土品牌广告页上时,肯定会不自觉地产生强烈的不适感,简而言之,这其实就是在故意丑化国人形象。 室友B:我个人觉得是网友过度解读了,每个人对于审美都有不同的评判标准,不能说不符合大众审美就要对模特进行人身攻击,妨碍当事人的日常生活与工作。再者说,这条广告是两年前的创意,却在当下成为了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为何如此滞后? 室友C:虽然单眼皮、小眼睛是普遍长相,但“眯眯眼”与单纯的眼睛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像广告上的模特,明显是故意将眼妆化成斜四十五度的模样,很难不将其与西方嘲笑、鄙视中国人联系起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坚持的观点,也难以说服彼此。但此事为何会引起争论?我们争的究竟是什么?在这里,我想和大家聊聊。 主讲人 宁波大学 周春英(教授) 陈玉珂(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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