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相比2018年9月教育部制定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有所调整,其中之一就是明确规定,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 (本报今日A03版) 虽然有“原则上”的前置词,但精神很明确,可以理解为叫停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功利性学科类竞赛活动,只保留如经典诵读、外语口语、科学实验等公益性的竞赛活动。这一来,不但使得各类学生竞赛活动的对象更加确定,而且范围大幅度缩小,将广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各类竞赛活动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减轻他们的负担。此规定符合“双减”政策精神,好得很。 是到严控中小学学科竞赛的时候了。前些年,由于各类竞赛过多过滥,竞赛活动组织缺乏规范管理,加重了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不仅如此,学科竞赛还加重了教师负担,教师既要完成教学任务,还要承担竞赛辅导任务,更有获奖指标压着,承担竞赛辅导的教师心理压力很大。 这类竞赛对学生的发展到底有多大的促进作用,无从验证,谁也说不好。其实质性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组织方提供了收益,二是为获奖学生家长提供了为孩子选择名校的敲门砖。现在,不仅是初高中,甚至大学,都有为具有“一技之长”的考生留有“特招”名额。一些家长之所以热衷让孩子参加学科竞赛,图的就是那张获奖证书,至于竞赛能否促进孩子的素质技能提高,则不大关心。 所以说,四部门叫停面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功利性学科竞赛,会让某些家长和竞赛组织机构失望,却能解放广大师生,从此,教师可集中精力耕耘在三尺讲台,学生心无旁骛埋头学习书本知识和技能,这对师生而言未尝不是一种福音。 为了彻底打消某些家长和竞赛组织机构的幻想,《管理办法》明确,为避免升学过程中出现功利化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杜绝把竞赛仅仅当作招生入学的“敲门砖”“入场券”。也就是说,即使经重新核准准许某竞赛项目的竞赛活动可以举行,优胜者到手的获奖证书也不再有含金量,相当于荣誉证书。这就从源头上掐死了功利性的学科竞赛。 相信,有四部门的联合管控,学科竞赛这一久治不愈的顽症终能得治。陌上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