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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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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职分流改为 两者协调发展 该怎么破题?

    5月1日起施行的新职业教育法有一项重要修改,即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的提法,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已经实施多年的普职分流,在保证中职教育的生源和促进中职教育质量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作用,加剧了学生和家长的分流焦虑和恐慌。

    虽然此次颁布的新职业教育法从法律上规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地位,但由于一些现实的原因,包括国人对职业教育抱有的偏见,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不及普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面临诸多限制和困难,两种类型的教育真要实现“平起平坐”的愿景,还有一段路要走。

    有人可能会说,那取消普职分流得了。如果取消,职业教育就会大幅度萎缩,因为缺乏相应的人才,还有可能导致产业弃实向虚的状况发生。所以,分流还得实施,关键是怎么分流。

    我注意到,新法在修订这一条例时相当审慎,是动态变化的。草案二审稿已经删掉了原法中“分流”的规定,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实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类发展”。

    在最终版本中,进一步修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可见,从“分流”到“分类”,再到“协调”,强制的意味越来越弱。

    那么,如何实现两种类型的教育协调发展?字面意义不太好琢磨,也没有明说哪种分流方式符合这个要求。这是否意味着新法在如何改革普职分流上预留了很大的弹性空间,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今年2月15日《人民教育》刊发主题为“共同富裕背景下的浙江教育政策取向”专刊文章,提到:在基础教育阶段,我们可以不过早地进行普职分流,而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内容纳入教学环节。意思就是将现行的初中毕业后的普职分流延后到高中甚至大学去完成。考虑到这组文章是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会同人民教育杂志社共同策划的,不是随便说说的,具有政策导向,有一定可行性。

    就目前情形看,“推迟普职分流”比较可行的途径是进行普职融合的课程改革,学生在校三年根据个人志向、兴趣和能力自主选择普高课程或技职课程,以自身能力、考试成绩分流到普通院校或高职院校。

    这应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题中之义,可以一试。

    陌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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