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现代金报 | 甬上教育 记者 钟婷婷 通讯员 蔡微波)7月14日,鄞州区教育局发布《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与《关于公开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准入条件、准入程序、日常管理、评估及退出机制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这份《指导意见》指出,引进优质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目的是为了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拓展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空间,有效解决课后拓展服务师资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深入落实“双减”文件精神。 招收对象包含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含非遗传承项目等)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在经费管理方面明确,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项目,由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取课后培训费。培训机构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收费,也不得委托家长代收费。费用支付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具体由各校“课后服务理事会”与机构协商决定。引进的拓展类服务项目主要为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和解决师资短缺问题,其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突破区域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市场平均价的60%。 《公告》中指出,机构可进行自主申报。自主申报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7月29日,评审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19日。鄞州区教育局将在2022年8月31日前公布结果。 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办-鄞州入学服务-机构入驻”或登录https://rxry.nbyz.cn,点击“机构入驻”栏目报送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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