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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通讯员供图 |
本报讯(现代金报 | 甬上教育 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徐萍)暑期,镇海区炼化小学“红领巾星光社团”的法治宣传员们在区关工委宣传教育团邬明明老师和区关心下一代红枫志愿者协会周国民分会长的带领下,走进暑期托管班,开展了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让法治精神深入“童”心。 在炼化小学暑期托管班上,法治宣传员张子哲、陈奕暄和邬明明老师共同上台执教《民法典守护我成长》。两位同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民法典小故事,并组织同学们积极互动,带动台下的同学们畅谈学习体会,弘扬法治精神,争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的小公民。 在张鑑碶社区“假日学校”进行的宣讲活动中,宣传员陈子墨和王语辰虽然年纪小,但课堂组织互动能力强,得到了在场的老党员志愿者和学生们的好评。 在炼化社区“假日学校”的托管班上,法治宣传员叶子楠、朱永淼和邬老师共同宣讲民法典。朱永淼同学讲道:“小王同学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足球比赛时,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对方球员脚踝骨折。那么,受伤的球员可以向小王请求赔偿吗?”话音刚落,就有一个男生举手要求回答这个问题,他肯定地说:“受伤的球员不得向小王请求赔偿。因为《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大家为这名男孩的正确回答报以热烈的掌声。原来那名男孩是炼化小学六年级学生陈浩宇,他告诉大家,“自甘风险”规则是从学校的法治宣传窗看到的。 炼化小学早在2014年9月就被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授牌宁波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016年9月,又被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评为2011-2015年宁波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单位。近十年来,学校锚定“培养知法守法的小公民”这一目标,开发法治校本课程,编写法治教育读本,践行法治教育理念,为区域内学校有序、有趣、有效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范例。 巡回宣讲活动还在继续,八月,小小“法治宣传员”们将走进更多校园、社区“假日学校”,与法“童”行,“典”亮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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