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于今年1月1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政府采购、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等方面,专门对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作出规定,为推动中小微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知识点: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强劲稳定的动力,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浙江省人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审议通过《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有利于强化小微企业在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服务集成和治理集中等方面的功能,也有利于让浙江成为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化发展的重要承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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