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家单位被授予协同培养基地。 通讯员供图 |
本报讯(现代金报 | 甬派 记者 王冬晓 通讯员 吴敏 郑俊朋)3月23日,宁波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正式成立,探索“校地、校企”共建共治共享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新机制。这也是省内成立的首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 活动现场,6家单位被授予宁波大学协同培养基地,25名国内学术界、实务界专家被聘为建设基地咨询委员会专家。 与此同时,一个“国字号”基地也开始运作。2023年底,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宁波大学成功入选。作为建设高校,宁波大学以“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为总体建设方向,协同浙江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中国贸促会宁波调解中心、宁波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共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创新基地。 该基地将立足宁波“商、海、港”的区位优势,整合宁大外语、海事、海运与商事等教学资源,不断提升法学专业、国际法、涉外法治与民商法二级学科和学位点的办学力量,强化与涉外企业、涉外仲裁、涉外律所、海事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等机构合作,形成宁大法学院、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涉外企业等“三位一体”的合作平台,为浙江省自由贸易片区和宁波市“世界强港”的建设,协同培养涉外商事和涉外海事法律服务人才。 之所以构建高校、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涉外企业为一体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是因为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着知识体系单一、复合性不强、人才培养阶段割裂、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之间存在体制壁垒等种种问题。宁波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的成立,正是“对症下药”的一次探索。“比如以浙江海港集团为代表的企业方的加入,便能够让高校及时对接外贸涉外法律需求,并第一时间融入人才培养环节之中。”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梁开银教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