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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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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制改革前瞻:房产税继续推进方向明确

  摘自(新华网)

  从目前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直接影响虽然不大,但对住房消费已显示一定引导作用。房产税试点扩大及加码的预期正逐渐加强。在总结重庆、上海两地试点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开房产税的大方向已经明确。

  201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要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工作。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也表示,2012年将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目前来看,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专家认为,房产税改革是对楼市调控的中长期制度安排。对于地方来说,有利于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解决地方财政收入来源问题。一直以来,地方对于建立连续、稳定的税源呼声强烈。目前最有可能成为稳定税源的当属房产税。

  但房产税试点推行仍面临较大障碍。房产税应以房产评估价为税基,目前我国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收入诚信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等房产税的征收基础欠缺。尚需建立全国或是地方省市一级的住房信息系统。这也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指挥和决心。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2012年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

  (请作者速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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